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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起对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作了调整?

剧情啦 2023-04-18 10:27:38

一、保险代理人为什么要交保险代理?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7日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另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营业税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06年6月1日起对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作了调整:个人所得税减少比例基本在20%-35%之间;收入在6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高收入者,税负的降低幅度相对平稳,在1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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