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效婚姻条件有哪些
有效婚姻条件有: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没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重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
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有效必须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并且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结婚必须满足: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三、
怎么起诉婚姻无效
如果以重婚为由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由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确认之诉。找法网提醒您,法院经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的,应作出婚姻无效的决定,并通知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