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屋立遗嘱怎样写
房屋立遗嘱要写明: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二、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如何办理的?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是:
1.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理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三、
夫妻共同立一份遗嘱有效吗
找法网提醒您,妻共同立一份遗嘱有效。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对共同遗嘱的公证办理作出了规定,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