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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哪两个法律事实?遗嘱继承实际上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吗?

剧情啦 2023-04-07 10:03:53

一、

遗嘱不公证起作用吗

遗嘱不公证是起作用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处分个人财产效力方面,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产处理时不需要公证也是可以的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

遗嘱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遗嘱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1.如果是遗嘱继承遗产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区别继承顺序。

2.如果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遗嘱继承的特征

1.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两个法律事实,即被继承人的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的同意。遗嘱继承还须有被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

2.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具体的遗产都是有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也就是充分体现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的自由。

3.遗嘱继承实际上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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